現時的性罪行法例中,存在着對性暴力受害人極為不公的法律漏洞 —— 「真誠但錯誤相信」的抗辯理由,意思是只要被告「真誠相信」受害人「同意」性行為,即使受害人其實是不同意,甚至該「真誠相信」何其不合理,也應裁定被告性侵罪名不成立,變相被告的主觀誤會凌駕了當事人的意願。香港的性罪行成文法例自1970年代起從未大幅度改革檢討,其落後及不足之處亦為人詬病多年。早前政府終於宣布將於2025年內就改革性罪行作公眾諮詢,今期《反擊》就藉此機會,從過往案例、當事人角度剖白,檢視現時性罪行中「真誠但錯誤相信」如何既不合理亦不合時宜。
《反擊》為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之半年刊,每期有不同同事、義工、友好參與,聚焦並微觀性暴力議題的不同面向,並擴大倖存者的多元聲音。半年刊之網上版及英文版亦可於 acsvaw.org/newsletter 及 acsvaw.org/eng/newsletter 閱覽。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自1997年創立以來,一直致力使政府及公眾人士正視性暴力與性暴力受害人所面對的處境。協會先後成立本港首間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及教育單位「Anti480反性暴力資源中心」,以提供適切支援及回應社會對性暴力的迷思與誤解。協會同時透過與性暴力倖存者共同發聲,積極倡議法律及政策改革,並攜手合作擴闊公眾對公義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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