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盧梭以這一句話開卷,把一個無人敢問的問題擺到讀者面前——人服從於君主、服從於法律、服從於彼此,這層層的服從憑甚麼是合法的?
1762 年寫成的《社會契約論》不過兩百頁,卻成了美國《獨立宣言》、法國《人權宣言》與羅伯斯庇爾演說的底本。盧梭追問:人能否找到一種社會結合,使每個成員以全力守護同伴的身與財,又在這個結合裡只服從於自己、保有從前的自由?他用「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一詞作答——意志屬於人民全體,而非任何君主、任何議會。
全書分四卷:先從自然狀態走進社會,繼而辨明主權與公意,再展開政府與立法的多種可能,最後以古羅馬、斯巴達為鏡,回頭審視自家時代的議會、宗教與民情。語句精煉冷峻,論證一環扣一環,每翻一頁,都難隨意走神。
兩個半世紀過去,盧梭追問的問題仍在世界各地翻騰:誰才是國家真正的主人?多數人能否錯誤?甚麼才是合法的政府?
尚.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瑞士裔法語作家、哲學家、作曲家,啟蒙時代最有影響力、也最具爭議的人物之一。生於日內瓦,少年離家流浪,做過僕役、抄寫員、家庭教師、樂譜抄寫員,自學成為當代第一流的思想家。1750 年以《論科學與藝術》獲第戎學院論文獎,一夕成名;其後三十年間,他在巴黎、日內瓦、英格蘭與法國鄉村之間遷徙,先後寫出《論不平等的起源》(1755)、《新愛洛伊絲》(1761)、《社會契約論》與《愛彌兒》(1762)、《懺悔錄》(身後出版)等扛鼎之作。
盧梭的政治哲學以「公意」與「主權在民」為核心,深刻影響了康德、黑格爾、馬克思一系思想,也直接點燃了法國大革命;其教育思想開啟了現代教育學;他的自傳寫作則開拓了浪漫主義的內心書寫傳統。1762 年,《社會契約論》與《愛彌兒》同年觸怒法國當局與日內瓦教會,他被通緝,流亡至瑞士、英格蘭、法國各地,1778 年病逝於巴黎近郊埃爾默農維爾。其遺體於 1794 年大革命期間遷入巴黎先賢祠,與伏爾泰並列。